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作用有哪些?關于反不正競爭法規定幾種不正當競爭?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2023-05-26 14:33:50 | 來源:律速網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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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虛假宣傳行為。
2、虛假標識行為。
3、濫用優勢地位行為,
4、商業賄賂行為,是指經營者采用財物或者在賬外暗中給對方單位、個人以回扣等其他人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購買商品的行為。
5、強行搭售行為,是指經營者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銷售商品的行為。
6、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包括三類,即欺騙性有獎銷售、借機推銷質次價高商品的有獎銷售、最高獎金超過5000元的抽獎式有獎銷售。
7、侵犯商業秘密行為。
8、濫用行政權利行為,是指對市場經營活動有影響力的行政主體,出于地方利益或小集團利益,違反法律或公認的市場規則故意對市場進行干預,妨礙正當的市場競爭行為;也指來自經營主體外的直接或間接行政權利作用下的強買強賣的行為。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作用有哪些?
1、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2、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3、創設和完善競爭環境,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
4、保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國家利益;
5、保障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